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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权证好消息:权证创设违反“三公”原则?南航权证风波再起

南航权证好消息:权证创设违反“三公”原则?南航权证风波再起


  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创设制度,是指在权证上市交易后,部分有资格的机构可通过申请来增加与原来条款一致的权证的供应量的机制。理论上看,创设机制兼具套利和卖空机制双重功能,对减少权证市场泡沫、抑制极端供需失衡现象有重要的作用。

  2月20日,一封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的举报信。

  这封信又指向了年前已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南航权证事件,质疑上交所允许违反创设权证,伙同券商“抢劫”沽民。

  “受伤”的南航沽民在春节假期之后又踏上了“讨说法”之路。有人在上访,有人去起诉……

  2月27日,南航沽民许光和老谢来到报社,给记者讲述关于南航权证的故事;而北京汉衡律师所向阳律师,同时接待远道而来、请求为其代理诉讼的股民。

  1 为抑制权证炒作推出的创设机制被指带着“原罪”

  许光,南航沽民,2007年11月发现上交所权证创设存在严重制度缺陷后,四处反映未果,之后开写客。

  2008年1月15日,许光等7沽民到中国证监会对话。

  2008年1月30日上午,许光等沽民到国务院信访。下午又去中国证监会,被拒之门外。

  2008年2月27日,许光再度致电中国证监会。

  许光表示,小股东的很多问题最后都不了了之,因为力量分散,谁也不愿多管,只是告诫自己,以后再也不要踏入。但这一次,他会坚持到底。

  权证创设和南航权证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遭到众人质疑,甚至愈演愈烈?

  上交所介绍,自从2005年8月22日第一只权证宝钢JTB1上市以来,其作为股改对价支付的特殊性所导致的相对稀缺,为其播下了频频被爆炒的种子。为了抑制权证炒作,从武钢权证开始,交易所及时推出了创设机制。允许权证上市交易后,部分有资格的机构可通过申请来增加与原来条款一致的权证的供应量。

  按上交所的解释,创设机制就是为减少权证市场泡沫、抑制极端供需失衡现象而诞生的,有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和理性投资者的整体利益。

  2005年11月28日,首批10家券商创设的11.27亿份武钢认沽权证上市,市场扩容使得该权证开盘即告跌停,其余几只权证也同步走弱,权证溢价率显著下降,似乎监管层对抑制权证过度投机的目的初步达到了。

  然而,该制度自推出以来,就一直受到市场的非议。尤其是招行认沽权证与南航认沽权证的超规模创设,更是引发投资者的不满,甚至认为其一出生就带着“原罪”。

  2 创设权证是否违法,法院皆不受理

  面对记者,老谢平静讲述:

  2007年8月,我认为股市需要调整,就买了南航权证,因为权证有做空功能。买完后,我发现大盘涨,南航权证跌,大盘跌,它也跌。就查资料,发现数家证券公司创设了同一名称、同一代码的南航权证,在同一市场用同一价钱贩卖。我所购买的并不是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而是创设的南航权证。我就请律师,开始诉讼。主要事实:买到假南航权证,要求退赔。地方法院要求我们,找政府证券监督机构出具一个违法材料。我就开始和中国证监会联系要求出具证明。后来发现我不可能得到这个证明,起诉工作夭折。

  像老谢一样认为创设违法,并渴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人举不胜举。向阳律师说,他代理的就有30多位。去年岁末,向阳又专门去上海市一中院递交起诉状,代表家住四川省南充市的沽民崔晶起诉上交所,请求被告上交所赔偿因过错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28329.00元;并请求被告停止侵害,立即消除违法审核发行南航认沽权证的危害后果。

  崔晶所说的南航认沽权证和老谢所购南航认沽权证实为一物。据介绍,发行的权证分为两种,一种是认购权证,一种为认沽权证。南航发行的是认沽权证。

  2007年10月15日,上证指数接近6000点大关,为了防范风险,崔晶根据认沽权证具有作空功能的特点,购买南航认沽权证32300份,每份1.56元。但该只权证从十月中旬以来,出现异常变化,一是创设发行总量高达113.73亿份,超过股改权证发行总量14亿份的867.4%,占沪深两所现有13只流通权证总量的186.2%。二是在上证指数下跌1300多点,南航正股相应大幅下跌的情况下,该只权证应有的作空反弹功能完全失灵失控,不但不涨,而是反方向跟着大盘越跌越凶。截至12月3日,南航认沽权证收盘价为0.69元,每份下跌0.87元。针对这种情况,崔晶最后发现,南航认沽权证这种反方面的大幅下跌,并非权证市场正常的交易涨跌规律,而是被告上交所在不经南航股东大会同意的情况下,冒用南航认沽权证的名称,仅凭自己一纸通知为依据,就审核决定发行113.73亿份的巨量扩容,直接引起大幅下跌。

  法院不受理崔晶的起诉,告之很多人都来起诉过,均未受理。理由就是不符合民诉法108条规定。

  “我认为是符合的,有具体清楚的被告、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向阳告诉记者。

  3 沽民、上交所论战权证创设机制的合法性

  在南航认沽权证上损失惨重的沽民,都把矛头指向了上交所:不是你允许创设,我就不会赔钱,而且你的创设是违法的,你根本没资格搞创设,就算可以创设,你也是违法审核,因为创设是有条件的。

  这是沽民们的一致观点。

  证券法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许光认为,权证作为证券衍生品,它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是在证券法修订通过前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一个暂行办法,因此这与现行证券法的要求不符。

  上交所予以反驳,认为权证创设机制在法律上也是有法可依的。根据证券法第118条规定,交易所可以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证券的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上交所根据这个法律条文,制定了《权证管理暂行办法》,并最终获得了证监会的批准。根据合法的《权证管理暂行办法》,上交所又制定了权证创设的相关规定。

  许光笑笑告诉记者,上交所制定的所谓权证创设的相关规定,就是2005年11月21日《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法规。记者求证上交所,得到了证实,其他的创设都参照该《通知》。

  向阳进一步指出,即便权证创设机制在法律上是有法可依的,但上交所不能推卸违法审核的责任。创设是有条件的,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创设,只有在极端供需失衡,或金融巨头操纵市场极端混乱的情况下才允许创设。

  4 各界指责权证创设违反“三公”原则

  不管创设合法违法,有罪无罪,南航权证创设后暴跌的现实却无情地摆在那里。

  《天量创设再压南航等认沽权大跌》,《南航认沽再遭巨额创设累积效应放大又暴跌》,《南航认沽:被巨额创设引发累积效应》,《南航认沽暴跌逾一成创设累积效应爆发》……打开百度键入“南航权证”四字搜索,类似的财经报道扑面而来。一篇报道这样写道:“南航JTP1继22日大跌18%,跌破近段1元平台后,今天大幅低开,早盘继续下跌,截至10:49,跌12%,换手28%,振幅10%。南航JTP1暴跌的原因还是创设,昨日国元证券创设3800万份南航JTP1,就引发其创设累积效应爆发暴跌,今日海通证券再度创设1.7亿份,使得其累积效应进一步放大,有这样的走势也是情理之中。”

  沽民哀鸿一片,而券商满面笑颜。

  据统计,2007年共有26家券商对15只权证进行了781次的创设和注销,实现利润约263亿元。具体到南航认沽权证,截至2008年1月25日,券商在该权证的创设中一共获得约201亿的账面盈利。

  “这公平吗?券商0风险发一张纸出来,换回去的是钞票,而沽民抱着钱进去,换回来的是一张纸!”向阳义愤地说。

  许光同样义愤,“创设不但没有抑制投机反有助长投机之嫌,创设券商有创设注销之特权,而且可以买卖权证,在交易中有制度优势。从招行认沽权证和南航认沽权证的走势上看,创设券商有作庄的嫌疑,在招行认沽权证到期价值归0前八天,制造了涨幅达近10倍的惊人行情;南航集团发行14亿认沽权证,券商累计创设达123亿份,日成交量曾高达600亿份,此一只权证的日成交额曾超过深交所当天的成交额”。

  上海著名证券律师宋一欣对记者表示,券商创设权证虽然是“合法”的,但程序却相当混乱,突袭式创设击碎了投资者对市场的预期,对投资者的利益保护非常不利。巨量认沽权证上市,使股改中获送该权证的投资者,只能眼看着手中的权证价值大幅缩水。

  广州的沈一辉律师则举出几个数据来分析南航权证的创设:南航流通A股32亿,认沽权证份数104多亿,计算可行权数52亿多股。他认为权证作为一种证券衍生工具,应该附着于主证券上,总共32亿的流通A股,如何创设出100多亿份权证,可行权股份数远远超出了实际的流通股份数。

  很多经济学人士也对权证创设的“三公原则”提出质疑,并认为证券市场违反了三公原则就是违法行为。

  复旦大学教授、著名金融证券专家谢百三指出,创设权证等任何创新不是不可以搞,而是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按照章程,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再则,何以只有少数有创新资格的券商可以去搞创设权证,可以不担多少风险大把大把地捞回真金白银呢?何不以“三公原则”让全国大中小股民、投资者一起去创设新权证呢?像国外市场的做空机制一样,人人可以搞。

  谢百三说,很多券商一边在创设,一边在嘲笑管理层糊涂。何不让“下岗工人基金”、“贫困地区基金”、“希望工程基金”去创设这些权证,得到这些巨利呢?

  财经评论家黄湘源认为,原来权证作为股改对价的一部分,包含了该权证的交易权利。连续创设的权证不是原来意义的股改权证,这意味着权证的交易权利受到严重侵犯。虽然国外也有权证创设制度,但不同发行人发行的权证使用不同的代码。

  5 我们的行动呢?

  把目光投向香港,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

  2005年8月18日恒生指数大跌301.49点,认购权证纷纷跳水,许多投资者损失惨重。权证制度再次引发香港各界关于香港权证市场发展的大讨论,部分投资者要求管理部门重新审视权证“增发”等制度。香港交易所和证监会迅速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出台了咨询报告,征求市场各方的意见。

  把目光投回来,我们交易所和证监会有什么行动呢?我们的讨论呢?我们的咨询报告呢?投资者需要一个回答,社会各界在关注。

  据悉,就此问题,有人大代表已经准备好了议案在“两会”上提交;三月中旬,上海某大学将为此举办一场大型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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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信这个,没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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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
以下是你的信息,我偷偷搞到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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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违反.....什么三公.........书呆子...............在任何时候.也不会有公平丶如果有...切记不会是你....其实百姓头上都写着一个输字...只不过自巳看不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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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ivingboy 于 2008-3-3 16:48 发表
别信这个,没结果的!
年前的那一波涨幅就是因此事件而起,不知道该朋友对权证消息面的理解是如何的,呵呵!

但是,现在出的此消息,不知道还有动力?

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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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楼主 的帖子


千万别相信这个政府,肯定是没有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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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帖是缘,回帖是礼,摆框收果,加不加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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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创设违反“三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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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辛苦提供,等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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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提交“两会”,肯定就会被压下来,跟本没有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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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帖是缘,回帖是礼,摆框收果,加不加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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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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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券商创设获得的暴利有一半是用来孝敬上面的,你让人不创设,上面的人不是断自己财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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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市场真的离不开政策的关怀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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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lack1987212 于 2008-3-3 18:54 发表
谁能违反.....什么三公.........书呆子...............在任何时候.也不会有公平丶如果有...切记不会是你....其实百姓头上都写着一个输字...只不过自巳看不到而已.................................................. ...
汗!

9-13-15-16楼,这4个楼层的朋友:
大家都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也不期望他提案成功与否,而是我们要在这个节骨眼上玩上几把才是我发该帖的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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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扫瑞了..................做股票.和权证我都是看形态的..........别的我都不菅...........您说的意思如果成功..........将有可能是一种对称形态出现...................那是580989庄特善.............................特善.................小子不才乱说望见谅..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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