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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基金投资必读:3月20日基金重大事项公告

每日基金投资必读:3月20日基金重大事项公告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8】226号文批准,自2008年2月28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08年3月13日,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

  截至2008年3月13日,本基金的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为3,732,640,099.28元人民币。根据《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对2008年2月28日至2008年3月12日期间的有效认购申请予以全部确认,对2008年3月13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

  募集期最后一日部分确认的比例计算方法如下:

  A类基金份额募集期可接受金额=A类基金份额募集期最后一日前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A类基金份额最后一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30亿元-募集期最后一日前本基金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最后一日本基金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A类基金份额最后一日可接受额度= A类基金份额募集期可接受金额-A类基金份额募集期最后一日前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A类基金份额部分确认的比例=A类基金份额最后一日可接受额度/ A类基金份额最后一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A类基金份额募集期可接受金额保留到人民币元为单位的整数位。

  B类基金份额募集期可接受金额=B类基金份额募集期最后一日前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B类基金份额最后一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30亿元-募集期最后一日前本基金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最后一日本基金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B类基金份额最后一日可接受额度= B类基金份额募集期可接受金额-B类基金份额募集期最后一日前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B类基金份额部分确认的比例=B类基金份额最后一日可接受额度/ B类基金份额最后一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B类基金份额募集期可接受金额保留到人民币元为单位的整数位。

  按照上式计算的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募集期最后一日部分确认的比例为35.142806%,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募集期最后一日部分确认的比例为35.142806%,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8年3月17日对本基金进行了验资。本次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最终确认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2,376,175,856.61元人民币,A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175,072.77元人民币;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最终确认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620,743,929.70元人民币,B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87,221.78元人民币。本次有效净认购资金及其产生的银行利息已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托管专户。

  本次A类基金份额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12827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A类基金份额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376,350,929.38份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9958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B类基金份额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620,831,151.48份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本基金于2008年3月19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情况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基金合同于2008年3月19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的日期或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0日

  关于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确权机构的公告

  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10029)由原科讯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科讯”,原基金代码:500029)转型而成。原基金科讯自2007年12月18日终止上市后,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基金份额已转登记至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原基金科讯份额持有人须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后,方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等业务。

  根据本公司与相关机构的业务准备情况,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将增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光大证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简称“湘财证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安证券”)办理确权业务的机构,自2008年3月21日起,原基金科讯的持有人可在上述机构在全国的各营业网点在开放式基金业务受理时间内办理确权业务。

  具体的确权业务指引可参照本公司2008年1月9日发布的《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或致电上述机构的咨询热线进行咨询。

  1、光大证券咨询热线:10108998

  光大证券网站:www.ebscn.com???

  2、湘财证券咨询热线:400-888-1551

  湘财证券网站:www.xcsc.com

  3、平安证券咨询热线:95511

  平安证券网站:www.pa18.com

  或咨询

  易方达基金客服热线:400-881-8088

  易方达基金网站:www.e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0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工商银行增加旗下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从2008年3月20日起在工商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南方成份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2005)和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2007)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以下简称"定投"),并参加在工商银行推出的“2008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规则》,基金定投业务是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人定额申购某只基金产品的业务。

  一、优惠活动内容:

  在2008年3月20日至2008年12月31日(法定基金交易日)期间,投资人通过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的基金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二、注意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定投申购不享受以上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投申购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2、本次优惠活动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3、具体各基金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中国工商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中国工商银行的相关公告及业务规则,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中国工商银行

  客服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com.cn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9-8899

  网站:www.nffund.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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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8年3月20日起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办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相关代销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相关代销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代销机构及其基金、扣款金额、优惠活动

  1、自2008年3月20日起通过以下代销机构开始办理下列基金的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代销机构 适用基金 每只基金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 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200元起(含200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300元起(含300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500元起(含500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南方宝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币500元起(含500元)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200元起(含200元)

  2、从2008年3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法定基金交易日),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开展的基金定投8折优惠活动,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敬请投资者留意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公告。

  3、从2008年3月20日至2008年6月30日,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办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基金定投业务并受理成功的客户,自开办定投业务当月起至2008年12月31日,申购费率给予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2008年7月以后开办的基金定投业务不享受申购费率优惠。敬请投资者留意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公告。

  4、投资者应与相关代销机构就相应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

  二、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三、办理场所

  自2008年3月20日起,投资者可到相关代销机构的基金销售业务网点办理相关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相关代销机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五、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六、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相关代销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相应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七、扣款方式

  1.相关代销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八、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相关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相关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相应代销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相关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十、业务咨询

  1、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及网址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

  1 中国农业银行 95599 WWW.95599.CN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66 www.boc.cn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55 www.cmbchina.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59 www.bankcomm.com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95528 www.spdb.com.cn

  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1-962888 www.bankofshanghai.com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网址:www.nffund.com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招商基金关于招商安泰系列基金、招商先锋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该行定投业务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8年3月20日起在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各网点正式推出招商安泰系列基金及招商先锋基金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并自2008年3月20日起,参加工行“2008倾心回馈”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活动规则详见附件)。现将相关基金定投业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个人投资者。

  二、办理销售机构

  自2008年3月20日起,投资者可到工行各网点办理招商安泰系列基金及招商先锋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办理规则遵守工行的相关规定。

  工行基金定投业务的每月最低申购额为200元人民币,投资金额级差为100元人民币。目前,工行推出投资期限为3年、5年和8年的三种基金定投品种(分别对应的基金定投品种代码为361、601和961),划款期限皆为一个月。

  三、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招商安泰系列基金及招商先锋基金的基金定投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只有已成功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且账户状态为正常的投资者才可以通过工行进行定投签约,具体开户和签约程序请遵循工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登录工行网上银行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工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工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工行的规定。

  五、定投申购费率的说明  

  除特定优惠活动期间外,其它时间内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工行“2008倾心回馈”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在2008年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投资人通过工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的基金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

  (1)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优惠费率8折,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

  (2)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六、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工行的有关定投业务规定,并与工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但该等顺延将不能跨月进行。

  2、投资者需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七、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

  八、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公司或中国工商银行各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并经注册登记机构成功确认后,可于确认后的下一工作日起,在本基金交易时间内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通过本业务申购份额的赎回业务办理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九、基金定投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人终止基金定投,须至工行各网点或登录工行网上银行进行撤约,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工行的有关规定。

  2、基金定投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工行的具体规定。  

  十、业务咨询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

  服务热线:95588

  公司网址:http://www.icbc.com.cn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cmfchina.com

  十一、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中国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活动名称:中国工商银行“2008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

  二、活动目的:鼓励基金投资客户树立长期投资理念,积极参加工行基金定投业务。

  三、产品范围:招商安泰系列基金、招商先锋基金等所有开通工行基金定投的基金。

  四、活动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08年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五、活动内容:

  在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工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的基金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

  六、注意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定投申购不享受以上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投申购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2、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 ,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具体各基金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七、中国工商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核心价值基金经理程国发先生离任的公告

  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程国发先生不再担任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上述事项将按有关规定报深圳证监局备案。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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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第一次分红预告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于2007 年1月16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约定,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公司决定进行本基金第一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以截至2008年3 月19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管理人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具体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权益登记日次日的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3月25日。

  2、红利发放日:2008年3月26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08年3月2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或赎回起始日:2008年3月2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3月27日前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3月2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3月2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08年3月24日前(含3月24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进行本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特殊业务的申请。

  七、咨询办法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市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联合证券、山西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海证券、江南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广州证券、东莞证券、平安证券、华林证券、湘财证券、上海证券、华安证券、兴业证券、财通证券、东方证券、国海证券、世纪证券、东北证券、齐鲁证券、国元证券、华泰证券、浙商证券、信泰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等48家代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0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基金“定期定投投资计划”的公告

  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行”)协商决定,自2008年3月20日起正式开通大成债券投资基金A/B(090002/091002)、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090003)、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90004)、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9300)、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090006)、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17)、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0910)、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19)在工行办理定期定投投资计划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遵循工行的有关规定或者具体扣款方式以工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投资者可在工行全国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客户服务电话:95588

  2、公司网站:http:www.icbc.com.cn

  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2、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0日

  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在中国农业银行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协商决定,自2008年3月24 日正式开通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9019)在农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并连同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090001)、大成债券投资基金(090002)、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090003)、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90004)、大成货币市场基金(090005)、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9300)、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090006)、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17)、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0910),共同参加农行于2007年7月2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举办的基金定期定投业务优惠推广活动。

  一、优惠费率

  自公告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农行以定期定额方式投资本基金的客户享受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八折的优惠。

  二、注意事项

  1、定投业务的具体业务细则以代销机构公告为准,定投业务的划款金额、划款时间及划款方式由投资者与代销机构通过协议形式进行约定。

  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定投业务申购将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

  3、投资者由于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足额的申购款项按时存入指定的资金账户,违反了代销机构的规定,造成定投计划无法实施时,代销机构有权自动终止投资者的定投计划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完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客户服务电话:95599

  (2)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2)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0日

TOP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第一次分红预告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于2007 年1月16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约定,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公司决定进行本基金第一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以截至2008年3 月19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管理人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具体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权益登记日次日的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3月25日。

  2、红利发放日:2008年3月26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08年3月2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或赎回起始日:2008年3月2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3月27日前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3月2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3月2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08年3月24日前(含3月24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进行本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特殊业务的申请。

  七、咨询办法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市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联合证券、山西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海证券、江南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广州证券、东莞证券、平安证券、华林证券、湘财证券、上海证券、华安证券、兴业证券、财通证券、东方证券、国海证券、世纪证券、东北证券、齐鲁证券、国元证券、华泰证券、浙商证券、信泰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等48家代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0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基金“定期定投投资计划”的公告

  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行”)协商决定,自2008年3月20日起正式开通大成债券投资基金A/B(090002/091002)、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090003)、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90004)、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9300)、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090006)、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17)、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0910)、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19)在工行办理定期定投投资计划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遵循工行的有关规定或者具体扣款方式以工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投资者可在工行全国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客户服务电话:95588

  2、公司网站:http:www.icbc.com.cn

  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2、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0日

  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在中国农业银行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协商决定,自2008年3月24 日正式开通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9019)在农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并连同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090001)、大成债券投资基金(090002)、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090003)、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90004)、大成货币市场基金(090005)、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9300)、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090006)、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17)、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0910),共同参加农行于2007年7月2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举办的基金定期定投业务优惠推广活动。

  一、优惠费率

  自公告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农行以定期定额方式投资本基金的客户享受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八折的优惠。

  二、注意事项

  1、定投业务的具体业务细则以代销机构公告为准,定投业务的划款金额、划款时间及划款方式由投资者与代销机构通过协议形式进行约定。

  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定投业务申购将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

  3、投资者由于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足额的申购款项按时存入指定的资金账户,违反了代销机构的规定,造成定投计划无法实施时,代销机构有权自动终止投资者的定投计划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完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客户服务电话:95599

  (2)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2)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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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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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第一次分红预告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于2007 年1月16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约定,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公司决定进行本基金第一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以截至2008年3 月19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管理人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具体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权益登记日次日的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3月25日。

  2、红利发放日:2008年3月26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08年3月25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或赎回起始日:2008年3月2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3月27日前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3月2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3月2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08年3月24日前(含3月24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进行本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特殊业务的申请。

  七、咨询办法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市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联合证券、山西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海证券、江南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广州证券、东莞证券、平安证券、华林证券、湘财证券、上海证券、华安证券、兴业证券、财通证券、东方证券、国海证券、世纪证券、东北证券、齐鲁证券、国元证券、华泰证券、浙商证券、信泰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等48家代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0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基金“定期定投投资计划”的公告

  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行”)协商决定,自2008年3月20日起正式开通大成债券投资基金A/B(090002/091002)、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090003)、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90004)、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9300)、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090006)、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17)、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0910)、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19)在工行办理定期定投投资计划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遵循工行的有关规定或者具体扣款方式以工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投资者可在工行全国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客户服务电话:95588

  2、公司网站:http:www.icbc.com.cn

  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2、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0日

  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在中国农业银行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协商决定,自2008年3月24 日正式开通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19019)在农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并连同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090001)、大成债券投资基金(090002)、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090003)、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90004)、大成货币市场基金(090005)、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9300)、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090006)、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17)、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0910),共同参加农行于2007年7月2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举办的基金定期定投业务优惠推广活动。

  一、优惠费率

  自公告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农行以定期定额方式投资本基金的客户享受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八折的优惠。

  二、注意事项

  1、定投业务的具体业务细则以代销机构公告为准,定投业务的划款金额、划款时间及划款方式由投资者与代销机构通过协议形式进行约定。

  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定投业务申购将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

  3、投资者由于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足额的申购款项按时存入指定的资金账户,违反了代销机构的规定,造成定投计划无法实施时,代销机构有权自动终止投资者的定投计划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完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客户服务电话:95599

  (2)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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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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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486001)定于2008年3月25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开通日常赎回业务的相关事宜另行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7年12月21日《上海证券报》、12月24日《证券时报》和12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3、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4、相关业务的解释权归属本基金管理人。

  一、销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销售,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网上交易地址为www.icbccs.com.cn。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若增加新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申购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日常申购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商业银行、外汇市场及证券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与清算支付同时开放交易的每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申购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3: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申请视为当日的交易申请;如果投资者提出的申购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视为下一开放日的交易申请。

  三、申购的数额要求

  1、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2、直销中心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或者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四、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注:M为申购金额(人民币元)。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注册登记和销售等各项费用。

  五、申购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基金申购开放日当天作为T日,并在T+2个工作日对申购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3个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开放申购后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之后,在每个开放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基金规模控制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外汇业务资格和境外证券投资额度的批复》(京汇[2007]279号),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额度范围内,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外汇额度等值的人民币金额确定本基金规模控制目标。

  若本基金开放日当日基金规模接近或达到规模控制目标,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公告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并自公告当日起不再接受申购申请。

  若单一开放日净申购金额超过当日可用额度,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当日的申购申请根据可用额度实施比例配售。若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部分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其无效申请部分对应的申购款项。本基金管理人于次日公告暂停申购并在公告日不再接受申购申请。

  八、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010-65179888

  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九、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0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代销机构开通国泰沪深300指数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3月21日起,在相关销售机构开通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11)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本公司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由该销售机构代销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一、 适用销售机构

  本次开通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以下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购买的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

  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1);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泰金龙基金”,包括国泰金龙债券基金,代码:020002;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代码:020003);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5);

  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6);

  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7);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8);

  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9);

  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10);

  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11)。

  (注:上述列示并不表明各销售机构均代销本公司上述所有基金,投资者可至各销售机构查询其具体的代销基金种类)

  三、适用投资人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通过上述销售机构购买的上述任一只基金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四、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其中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2、根据《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国泰金龙基金内的子基金之间可以相互转换,但不按上述第1条相关标准收取基金转换费,具体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国泰金龙基金由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和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两只子基金组成,由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转换为国泰金龙债券基金时免收转换费;由国泰金龙债券基金转换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时,转换费率为0.3%。持有国泰金龙债券子基金超过90日(含)的,转换费为0。

  3、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5、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00份基金单位。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1000份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目前,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故投资者转入的基金份额将被自动记入前端收费模式下,且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起计算。

  8、如投资者申请全额转出其持有的国泰货币基金余额时,本公司将自动结转投资者待支付的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以折算转入基金份额。

  六、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

  七、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销售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2、自2008年3月21日起,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直销网点及上述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各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

  3、本公司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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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农业银行推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协商,决定从2008年3月24日起在农业银行各网点推出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

  基金定投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现将有关基金定投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办理销售机构

  自2008年3月24日起,个人投资者可到农业银行各网点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办理规则遵守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适用基金

  银河银联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稳健,基金代码:151001)

  银河银联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收益,基金代码:151002)

  四、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银河稳健、银河收益基金定投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已开立过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者除外),具体开户和签约程序请遵循农业银行有关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农业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农业银行有关规定。

  六、申购费率的说明

  为推广基金定投业务,在农行开通银河稳健、银河收益基金定投的客户在2008年3月24日至2009年12月31日享受8折费率优惠。

  七、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农业银行的有关定投业务规定,并与农业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但该等顺延将不能跨月进行。

  2、投资者需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3、如基金暂停申购,农业银行也将暂停该基金的定期定投业务。

  八、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农业银行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九、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公司或农业银行各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后,可以在本基金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十、基金定投的终止

  1、目前,农业银行可提供基金定投的签约和撤销服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2、投资人终止基金定投,须至农业银行各网点进行撤约,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3、基金定投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农业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一、咨询方法

  农业银行网址:www.abchina.com

  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www.galaxyasset.com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十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富国基金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工商银行开通定期定额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现决定于2008年3月20日起本公司旗下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工商银行开通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同时,对于投资人从2008年3月20日起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办理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投业务进行的基金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

  一、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1、活动名称:中国工商银行“2008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

  2、活动目的:鼓励基金投资客户树立长期投资理念,积极参加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

  3、产品范围: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活动时间:2008年3月20日至2008年12月31日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5、活动内容:

  在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的基金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

  6、注意事项:

  (1)该活动适用工行基金定投业务新老客户。对于已在本次活动前享有工行基金定投“长期投资”优惠活动的老客户,在活动期间内,其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一律按八折优惠;本次活动结束后,老客户的基金定投优惠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2)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定投申购不享受以上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投申购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3)本次优惠活动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4)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5)具体各基金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三、业务咨询方式:

  工商银行

  服务热线:95588

  公司网址:http://www.icbc.com.cn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工商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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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光大银行开办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理财的需求,从2008年 3月24日起,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和中国光大银行将合作推出旗下所有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告同样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以后发行并由光大银行代销的各基金。

  一、基金转换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已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中任一只基金的投资者。

  二、中国光大银行网点:

  自2008年3 月24 日起,投资者可以在中国光大银行36个城市的400多家营业网点办理基金开户和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分布在北京、哈尔滨、深圳、上海、青岛、大连、长春、重庆、广州、昆明、武汉、烟台、海口、厦门、福州、成都、苏州、沈阳、宁波、合肥、太原、天津、南京、郑州、杭州、济南、西安、长沙、南宁、石家庄、台州、珠海、三亚、丹东、大庆、汕头等城市。

  根据业务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会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三、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四、基金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的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基金投资者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2、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各股票型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申购费率视为0;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得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具体赎回费费率以及各基金申购费率差请参照相应的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

  3、转入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4、转换结果的确认

  根据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业务规则,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如果转换成功则转出、转入业务都成功;如果转换失败则转出、转入业务都失败。

  五、基金转换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当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0份时,必须一次性申请转换。

  4、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转换费用中申购补差费实行外扣法收取,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六、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本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七、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予以公告。

  八、 咨询办法

  1、 中国光大银行网站: www.cebbank.com

  中国光大银行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95

  2、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021-5352462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开办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理财的需求,从2008年03月24日起,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将合作推出代销旗下基金(目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代销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包括: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01;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60007)的转换业务。本公告同样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以后发行并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代销的各基金。

  一、基金转换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已持有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代销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只基金的投资者。

  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网点:

  自2008年03月24 日起,投资者可以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代销基金的所有营业网点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根据业务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会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三、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四、基金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的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基金投资者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2、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各股票型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申购费率视为0;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得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具体赎回费费率以及各基金申购费率差请参照相应的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

  3、转入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4、转换结果的确认:

  根据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业务的规则,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如果转换成功则转出、转入业务都成功;如果转换失败则转出、转入业务都失败。

  五、基金转换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当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0份时,必须一次性申请转换。

  4、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转换费用中申购补差费实行外扣法收取,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六、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本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七、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予以公告。

  八、 咨询办法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psbc.com/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010-66419837 或 95580

  2、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021-5352462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08年3月20日起正式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分别简称“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和“行业精选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本公司已募集和管理的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和行业精选基金。

  二、适用基金

  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和行业精选基金。

  三、 办理场所

  自2008年3月20日起,投资者可到工商银行办理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其他销售机构也将适时开通,基金管理人将及时予以公告。

  四、 申请方式

  1、 凡申请办理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规定;

  2、 已开立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资料,到工商银行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工商银行的规定。

  五、 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六、 扣款日期

  投资者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七、 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每只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元(含申购费)。

  八、 扣款方式

  1、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 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九、“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申购、赎回费率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申购、赎回费率为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的正常申购、赎回费率。

  十、 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日。

  十一、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 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指定基金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 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资料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工商银行的具体规定。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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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2008倾心回馈”基金定期定额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基金投资需求,经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工商银行”)协商,本公司决定从本日起旗下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1)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3)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同时参与中国工商银行“2008倾心回馈”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活动。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上述优惠活动应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具体规定。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在活动期间,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本公司上述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及期限

  在2008年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本公司旗下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1)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3)实行申购费率优惠(限前端收费模式)。

  三、具体优惠费率

  投资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我司上述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byfunds.com

  http://ibao.by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icbc.com.cn;

  电话银行:95588;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2008 倾心回馈”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鼓励基金投资客户树立长期投资理念,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友邦华泰”)将于2008年3月20日起参加中国工商银行于2008年开展的“2008 倾心回馈”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以下简称“该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友邦华泰参加该活动的基金产品: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定投申购下限

  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60001 200元

  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60002 200元

  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460003 200元

  二、活动时间:2008年3月20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在2008年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投资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的上述基金的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如投资人对此次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有任何疑问,欢迎登录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aig-huatai.com,或直接致电中国工商银行客服电话95588及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话费)或021-38784638垂询,我们将致力为您提供专业、便捷的基金理财服务。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成立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深圳分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268号),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5层508单元

  负责 人:张永强

  联系 人:张永强

  联系电话:0755-82691674

  传 真:0755-82690404

  特此公告。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ОО八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在工商银行开办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与工商银行“2008 倾心回馈”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本公告日起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开办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7)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注: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因目前暂停申购,其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在恢复申购业务后开通)。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工商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方式及业务办理渠道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或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工商银行的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已开立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或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银行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工商银行的规定;

  3.其它相关业务详情请遵循工商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各基金在工商银行进行日常基金交易的受理时间相同。非基金交易时间在工商银行提交的申请,视做下一基金工作日受理的交易。

  四、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详细情况请参见工商银行相关业务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

  自本公告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我公司参与工商银行“2008 倾心回馈”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在此期间投资人通过工商银行办理如上基金定投业务均享有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八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五、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工商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2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不受各基金首次申购金额限制,投资金额级差为100元人民币,且不设定定期定额累计申购限额。工商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申购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六、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工商银行的有关规定,与工商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4.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则视为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七、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申购的确认以上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工商银行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工商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工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工商银行的具体规定。

  九、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2、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客服热线:95588;

  银行网址:www.icbc.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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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2008倾心回馈”基金定期定额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基金投资需求,经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工商银行”)协商,本公司决定从本日起旗下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1)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3)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同时参与中国工商银行“2008倾心回馈”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活动。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上述优惠活动应遵循中国工商银行的具体规定。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在活动期间,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本公司上述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及期限

  在2008年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本公司旗下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1)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3003)实行申购费率优惠(限前端收费模式)。

  三、具体优惠费率

  投资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我司上述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byfunds.com

  http://ibao.by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icbc.com.cn;

  电话银行:95588;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2008 倾心回馈”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鼓励基金投资客户树立长期投资理念,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友邦华泰”)将于2008年3月20日起参加中国工商银行于2008年开展的“2008 倾心回馈”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以下简称“该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友邦华泰参加该活动的基金产品: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定投申购下限

  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60001 200元

  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60002 200元

  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460003 200元

  二、活动时间:2008年3月20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在2008年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投资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的上述基金的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如投资人对此次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有任何疑问,欢迎登录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aig-huatai.com,或直接致电中国工商银行客服电话95588及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话费)或021-38784638垂询,我们将致力为您提供专业、便捷的基金理财服务。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成立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深圳分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268号),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5层508单元

  负责 人:张永强

  联系 人:张永强

  联系电话:0755-82691674

  传 真:0755-82690404

  特此公告。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ОО八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在工商银行开办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与工商银行“2008 倾心回馈”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本公告日起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开办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7)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注: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因目前暂停申购,其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在恢复申购业务后开通)。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工商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方式及业务办理渠道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或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工商银行的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已开立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或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银行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工商银行的规定;

  3.其它相关业务详情请遵循工商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各基金在工商银行进行日常基金交易的受理时间相同。非基金交易时间在工商银行提交的申请,视做下一基金工作日受理的交易。

  四、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详细情况请参见工商银行相关业务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

  自本公告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我公司参与工商银行“2008 倾心回馈”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在此期间投资人通过工商银行办理如上基金定投业务均享有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八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