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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杂文] “换妻广告”是创举胆大还是不知羞耻?

“换妻广告”是创举胆大还是不知羞耻?


近日,西安某报在头版刊登了一则“惊天创举,勇换老伴”的“换妻广告”。头版这则“换妻广告”的标题是《惊天创举,勇换老伴》,内容为:“5月1、2日,现场将展开‘杜绝审美疲劳,换个老伴回家’活动。换个不认识的老伴回家,你敢吗?”凡年龄在45岁-60岁之间的夫妻可提前报名参加。
   
    虽然“换妻活动”的主办方表示,这次“换妻活动”并非真的交换老伴,只是个为了活跃现场气氛的游戏,创意说穿了就是一个创意广告,但是这样的“创意”不知羞耻,挑战了人们的伦理底线,应该予以封杀。
   
      我不排斥新奇大胆的广告创意,毕“竟这个世界变化快”,在多元文化的冲击下,人们接受信息的渠道很多,如果商家没有吸引人眼球的广告创意,“酒香也怕巷子深”;“卖瓜不说自己瓜好”,“王婆”也要赔钱的。但是大胆的创意不能抛弃人伦,挑战人类的道德底线。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黄皮肤、黑眼珠是我们的标志,而拥有美德同样是中国人的特点。“换妻”,在传统道德中就是一种乱伦的行为,历来为主流道德所谴责。在日常生活中,大概只有野兽和畜禽才会乱交、滥交。如果一个正常人有如此行径,那么与野兽、畜禽有异吗?这种宣扬禽兽行为的广告创意如何能能登上大雅之堂?
   
      市场可以开放,思想可以开放,但是性不可以开放。倘若性也被开放那势必引发婚姻、病疫、经济、法律等方面的混乱。而媒体担负有“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社会责任,倘如为了追求发行量和经济效益,就刊登一些违背道德伦理、丧失社会良知的新闻、广告”,引起激烈争议乃至责骂,甚至是被封杀自然不足为怪了!
   
      虽然封建的“从一而终”早已被人们抛弃,但是夫妻间的忠诚,仍被千千万万的人们视为美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仍是已婚男女的追求。情趣也好,寂寞也好,审美疲劳也好,都不是交换另一半的理由。即便真的产生审美疲劳,也应该提升夫妻感情交流的层次,共同培养审美的情操,让爱情有所有所更新,消除这种疲劳。伴侣不是商品,出现了审美疲劳就交换,何时是个头?这样做与禽兽何异?所以奉劝那些以“换妻”为目的的活动参加者,不要盲目寻求新鲜刺激,在追赶时髦的同时,想一想自己骨子里流动的中国血,想一想中国的传统道德!
   
      公序良俗之所以重要,因为它是维系公众社会的道德原则,社会的和谐既要靠法律外部制约,也要靠道德伦理公序良俗的自我约束。这种“换妻”的广告创意必须予以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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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知所谓 体力 +30 这种“换妻”的广告创意必须予以封杀! 2008-5-12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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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换妻”的广告创意必须予以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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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忠诚,仍被千千万万的人们视为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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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爱妻,金不换!
偶投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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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简直不是人,道德沦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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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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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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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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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爱妻,金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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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全民换妻,人心所向,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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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不知道下一步还要换啥啊



坚决反对啊

或恩或怨~!或是或非~!知与不知~!皆无所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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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予以封杀
天道酬勤==股道至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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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空前的堕落,没有了礼仪廉耻,神终于开始惩罚我们了。我们该反省了。神啊,饶过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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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沦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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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爱妻,金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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