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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伐创设

讨伐创设


创设权证的不断推出,在(市场)上引起强烈反响.现就经过调查研究,并对正直而敢为的专家学者的论著进行归纳整理,发表出来,以唤醒证券监管部门,及时纠正错误,还公理和暴利给无辜的广大股民.
一. 创设权证的由来
权证是一种权利证书,赋予持有人一种权利,在指定时间内(即行权期),用指定的价格(即行权价),购买或者卖出特定数量的相关资产(或获得差价)。持有人获得的是一个权利 而不是责任,持有人可自主选择是否行使权利。
而创设权证是权证的衍生品,与原持权证形象而本质不同.经过比较可知:权证是一种持有人的有特定产品的权力;而创设权证却是同名权证的“李鬼”.
二. 创设权证的违法、违规操作刨析
1. 混淆概念,以假乱真
按国际法律框架下的规则,比如香港等国际市场,其权证的创设虽然同样无须征得权证原发行人的同意,但非持原股者的“创设所得权证”,却不能与持原股者的“股改等收益性权证 ”使用相同的权证代码.而在中国股市,由于强势的利益集团对公司持原股者正当股改所得的收益垂涎三尺,因此,不择手段,故意混淆创设权证与股改权证为一体,并置于相同的权 证代码中交易.如“南方航空”的创设权证与股改权证完全相同.
2. 擅自做主,凌驾法律
(1)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创设权证的权利范围不应该是由交易所和券商做出的,而应该由股东大会做出决定,且必须经过出席股东大会2 /3以上的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通过,才能做出这样一个决议。
(2)新《证券法》第一百零二条,证券交易所只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无权制 定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只能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相应的业务规则。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于权证发行和交易的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的 有关规章来制定业务规则。
(3)在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根据的情况下,中国证监会也无权授权证券交易所核准权证发行。尽管新《证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证券上市的,但同时规 定了 “审核同意”的前提是“依法”。因此,证券交易所擅自制定《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核准权证的发放是违法的.
3. 违背股改,欺骗股民
众所周知,股改的本质就是对价,换取非流通股的流通. 当初南航之所以向流通股股东派发权证,其实是为了弥补偏低的股改对价, 并且弥补的对象是流通股股东,而不是那些参与权证创设的券商。而多家券商创设的巨量认沽权证上市,使股改中获送该权证的投资者,只能眼看着手中的权证价值大幅缩水,甚至一 文不值.
4. 虚标价格,蒙蔽股民
现在大家打开南沽<<权证概况>>,还可以清楚地看到 ,上市之初到现在,南沽的参考价格是0.44元.那么它的实际价格,就应该随着市场的变化而自身调节,完全可以在0.01—4.4元之间.但监管部门却在鼓励券商大量创设 并高价卖给股民后,说是“零价值”,并逼迫其尽快向“零价格”运行.
5. 创设托管,券商一体
券商既是强势“商人”,又是市场参与者,追逐利益最大化是其本能.若按照“三公(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发行一种新股票或衍生品,应该由非参与市场的第三者执行,但监 管部门却把发行权力“无私”地交给了券商,从而使券商具备了创设、发行、参与、托管等多项职能.
6. 监管僵化,制止投资
股票市场是最典型的资本市场,资本的本质就是逐利,逐利的手段就是投机和投资.纵观全球股市,都是投资与投机相结合,相伴生,才使股市具有生机和活力. 就A股市场,无论任何时候,没有任何人能准确确定哪支股票的真实投资价值.由此可见,投资和投机是相对的,模糊的,没有投机,就没有股票市场.如南方航空,现在H股只有8 元左右,A股只有20元左右,现在大盘进行大的调整,航空油涨价,再加上一旦有不测等不确定因素,谁能保证南方航空在行权期到来之前股价不会低于7.4元?
7. 无限创设,阻碍行权
目前,南方航空只有10亿的流通股,而创设的南沽权证竟然达110多亿,超过正股11倍多,假如发生一系列变故,南方航空股价在7.4元以下,那么多余的11倍南沽权证怎 么行权?
8. 怂恿券商,操纵股价
2007年7月16日,创设量最大的券商--中信证券,发布了<<三大利空可能齐发中信证券推本周黄金十股组合>>,其中南沽的正股—南方航空,赫然在目,特别醒目. (见http://news2.eastmoney.com/070716,648194.html). 中信证券一边大量创设南沽,一边在大力推荐南沽的正股,结果是通过创设卖出南沽空手套利,同时操纵正股股价,使其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股价上涨了十倍,进而在南沽价格极低后 回购注销.
9. 随意变更,坑害股民
南沽上市后,券商“屯股惜售”,连拉涨停,股民想买都买不到,仅5天时间,股价翻30倍. 同时,券商巨量创设 “零成本”权证,并高价卖给股民.是券商得到暴利后,就向监管部门进言,说南沽是“零价值”,于是,监管部门盲目变更原来的涨跌幅办法,限涨不限跌,逼迫已套股民的南沽尽 快“归零”.
10.违反“三公”,扶强欺弱
股民和券商都是市场参与者,有谁规定只有少数有创新资格的券商可以去搞创设权证,可以不担风险地捞几亿、十几亿、十几亿的捞呢?何不以“三公原则”让全国股民一起去创设新 权证呢?像国外市场的做空机制,人人可以搞,全国投资者也去押现金、押股票来创设啊!为什么明明风险很大、要亏的权证拉至高位,让股民追高去买,而实力雄厚的大券商去创设 无风险、高收益的权证呢?
三. 造成的危害
1. 明目张胆地掠夺股民的财富
众所周知,券商创设一份南沽权证须交3.72元的保证金。举例来说:ZX券商创设了10亿份,交了37.2亿的保证金,然后以均价1.7元出手,掠取收入17亿元。后来, ZX券商为了达到赢利最大化,拼命打压沽价,最后以均价0.010元将10亿份南沽权证买回,需要花费资金1000万元,注销并赎回保证金后,ZX券商就可以在几个月的时 间里,无风险地赢回16.9亿元。
例如,中信证券因50%多的创设占比而格外令人瞩目,9、10月份,它共创设南航认沽权证20亿份,加上此前的存量,它在南航认沽上的创设总量达29.7亿份。中信证券在 权证上的收益可能高达40多亿------这几乎是"南方航空"公司(上市代码:600029)所有持原股者的股改收益的损失总值。也就是说:正当改革(比如股改)的收益 被非持原股者剥夺走了.
2. 养肥了券商,极大地打击了广大股民
由于(1)券商创设几乎“零成本”,(2)天量创设,(3)高价卖给股民,结果,开盘仅5天时间,股价翻30倍,涨幅惊人,此后长途惨跌,到2008年1月22日收盘价0 .350元,高点进入的股民惨亏近90%,平均亏损60%左右,股民们哀鸿遍野,惨不忍睹.
而按照上证所的解释,创设权证是为了抑制投机。但事实胜于雄辩,权证创设非但没有保护中小投资者,反而成了向券商进行利益输送的工具。天量创设是一种比权证暴炒更严重的投 机,简直成了投资者的“抽血机”、券商的“印钞机”。创设越多,除了手续费收入越多之外,给券商带来的暴利更多地是来自“高抛低吸”,由此而不仅安全地取回保证金,而且还 实现了暴利。以南航认沽为例,创设权证共计约110亿份,占该权证总量的88.7%。创设权证的价格多在2元以上,一旦该权证价格归零时,光是创设权证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就将达到180亿元。如果有投资者在2.603元高位买入,损失将更大。
3.破坏了市场的自身调节功能
股票都是波段运行的,当股价超过自身价值时,会由市场进行自然修正而下跌; 当股价低于自身价值时,会由市场进行自然修正而上升,从而形成具有内在规律的上下波动.而天量南沽创设后,市场失取自身调节作用,人为地变成了很“漂亮”的抛物线.

(未完待续)
英雄无处不在——正义却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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